第五十七章西门町奇遇
飞机不到两个小时就已到达台岛松山机场。

出了机场,张霖鹏要去市区接洽唱片上市相关事宜,邓小琪说自己做为陆致远的唱片经纪人,理应跟随左右。

陆致远说接洽事多,一人未必忙得过来,叫邓小琪不必跟着自己。

两人这才打车去往市区。

剧组众人提着行李,找了辆中巴车,辗转前往台北县。

看着沿途灰蓬蓬的矮楼平房,陆致远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闻名已久的台岛中心。

中巴车行进半小时后到达台北县板桥区,众人提着行李下车,步行十来分钟后,终于在大观路附近找到了“国立”宾馆住下。

驻地不远就是国立艺科专科学校,唐舒璇都已经提前联系好了,这里将是内景主要拍摄地。

陆致远看着清秀明净的郊区原野,周围虽然开发不多,空气倒是澄净。

房间不够,需要两人合住一间,经过分配,陆致远跟封宝贤同住一间。

陆致远进房看了看,里面的装修布置跟香港差别不大。

他放下行李,休息一会后,跟众人下楼吃饭。

台岛的饮食比之香港更合乎陆致远的口味,特别是有道菜叫姜母鸭,味道特别的好。

众人分成两桌,吃得不亦乐乎。

饭后,大家各自回去休息。

陆致远眼见无聊,干脆提了书稿去市区逛逛。

他来之前就询问了莫南寻等人关于台岛的出版情况,台岛采用西方社会制度,出版结社门槛较低,因此出版社非常的多,此时大概有1500多家。

只是最近两年由于世界范围的能源危机,出版社的数量正逐年下降。

唐舒璇听说他要去市区,就要跟着一块去。

陆致远摆摆手,“算了,你是总指挥,哪里离得开?我自己找过去,没什么的。”

唐舒璇想想也是,这才放他离开。

陆致远提着一沓书稿到了公交车站台处等候,不多时便乘车前往万华区。

万华区是台岛最早发展的区域,有许多老旧社区和古迹,也有引领时尚潮流的西门町,人口密集,交通便利,此时出名的报刊出版社大多云集此地。

陆致远下了车后,问明地址,就直奔皇冠出版社而去。

皇冠出版社成立于1954年,最初以出版《皇冠杂志》起家,是这个时期台岛华文出版界拥有最多知名作家的出版集团,名气很大。

编辑邓成松五十来岁,戴着一副黑框眼镜,表情怪异地看着手稿。

良久,他搓了搓微微出汗的右手五指,咬牙说道:“你这个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文学,我们皇冠出版社要求的是写实、纯正并且对台岛民众素质提高有帮助的稿子,你这个还不符合。”

说完,他把稿子退回给陆致远,两眼眨也不眨地盯着对方得到脸色。

陆致远心里很平静,没有了在《星岛日报》遭退时的那种愤慨。他默默地接过稿子,准备起身离开。

“那个,你卖断吗?”

“什么?”

“我的意思是你卖不卖断。如果卖断的话,我可以拿你的稿子想办法在别地出版。”

陆致远笑着摇了摇头。自己前世就是写网络小说的,玩这套有意思吗?

邓成松见他走到了门边,起身离座喊道:“千字20新台币怎么样?张爱玲也就是这个价格了,我是看你写得辛苦才帮你的。”

陆致远笑了笑:“谢谢你了,我也是开报馆的。”

说完,他转身就走。

店大果然容易欺客,千字20新台币?也就是5块多港币而已。

张爱玲,那是什么年代?

邓成松终于色变,急忙追了上去,没料到茶几一角撞在膝盖上,痛得他呲牙咧嘴,嗷嗷大叫。

他不顾疼痛,几步追出门外,斯人已不见踪影。

邓成松后悔自己失算,一时心火上涌,回转办公室一脚将茶几踢到一角,怒道:“坏老子好事的就是你,明天拿去烧了。”

陆致远决定不去跑了,作者跟出版社本来就谈不到一块去,还是找代理吧,至少书号和排版印刷不用自己管。

他拿着书稿在街上转悠,看着身旁台岛女人说话的语气、穿着的气质、待人接物的态度,都好像是谈恋爱一样,软之极矣。

这让他想起了后世的林志凌,说话就是这样,软软的、甜甜的,令人毛孔竖立。

正思索间,他觉得周边逐渐开始热闹起来,街道两边的 广告五花八门,三五步远就是一家影院,仔细打量之后,才发现原来已到西门町。

他心里一动,就开始留意两边的广告牌,看有没有电脑公司。

没多久,他真的找到了一家电脑公司。

进去后,他发现里面没有几台电脑,都是施乐奥托和王2200这些美国货,标价贵得吓人。

“这位老板,看看电脑?用来做研究吗?”里面出来一个中年人问道。

陆致远看着这个时候的电脑心里百味杂陈,这他妈能用吗?

他摇了摇头,“看看先,价格太贵了。”

中年人正要说话,门被推开,一个欢快的声音先就飘了进来。

“老板,告诉你一个好消息,我已经签约了。”

陆致远一回头,果然是那个风华绝代、天人一般的女子林清霞。

“这么快就签约了?电影什么时候拍?”

“应该是三月吧。”

见到有顾客在旁,林清霞习惯性地走了过来。

“这个王2200很不错,是华裔科学家王安发明的,是美国办公室的必备设备,就是价格贵了点,要12万8新台币。”

陆致远笑道:“我不是嫌它贵,而是嫌它不实用,所以想等等,或许明年会有什么新款式上市也说不定。”

“这怎么可能?这已经是最新款最实用......”

“老刘,你来帮我看看这个是怎么回事?”一个五十来岁的男子抱着一台电脑走进店里,“我用手一小时可以写1500字,用你这破电脑一小时只能敲80个字,编辑已经在骂娘了。”

“不急不急,我来看看。”刘老板赶紧上前查看。

陆致远和林清霞见状,也上前旁观。

刘老板看过来看过去也没发现问题,摸摸脑袋道:“许先生,您这电脑没毛病啊?”

“那怎么有些字打不出来呢?”

陆致远在旁插话道:“我知道是怎么回事。“

三人不由疑惑地看往陆致远。

“是你的手指摆放的习惯不对,这样吧,我来试试。”等刘老板让出位置,

他坐到电脑边,接好打印机,双手摸上了键盘。

那一刻,他激动得差点就要流下眼泪。

时隔半年,实际上是间隔40年光阴之后,他再次摸到了键盘,魂牵梦绕、

亲切可爱的键盘。

陆致远十指张开,比好位置后,双目紧闭,开始了短暂的码字表演。

此时电脑上市两年不到,除了陆致远,还有谁能如此熟练地敲击键盘?

可以这么说,当今世上,包括键盘制造商在内,还没有哪个人在码字速度方面能超过陆致远的。

旁观三人看着陆致远的十根手指犹如精灵跳舞一般敏捷顺畅、灵巧自如,他们似乎听到了一首优美至极的钢琴曲。

四分钟不到,打印纸上已经出现了《诛仙剑》前三百字。

那位男子拿起一看,“咦,这是本新小说?你写的?”

陆致远这才停止装逼得瑟,点头称是。

那位男子一目十行看完后,问道:“还有呢?还有吗?好像有点意思。”

陆致远从脚边拿过袋子,抽出里面的书稿递给他。

男子也不客气,蹲在那里当场看了起来。

“这位老板,你这打字的速度可以去申报吉尼斯了。”刘老板在旁夸道。

陆致远笑了笑,提起袋子站了起来。

“这也没什么吧?无它,唯手熟耳。”

“哟,这位小姐说对了,就是个熟练的过程,没什么值得夸耀的。要不这位小姐也来试试?”

林清霞脸色一红,“我...我不会。”

“不会可以教你啊。”

“才不嘞,我以后自己买一台自己练。”

陆致远咧开嘴笑了,小女孩果然倔强,怪不得一辈子都挣不脱两个秦姓男的包围圈。

林清霞美则美矣,陆致远却没有太多的感触,可能是周雅芝给他的震撼太过强烈,以至于娱乐圈其她女明星他都没怎么关注。

不过现如今风华正茂的女明星并不多,不管是港台抑或是美国,均是如此。

弱水三千,取一瓢可矣,陆致远心里感慨道。

至少对于演艺圈的女人,他是这么认为的,当然洋人女子似乎不应算在弱水之列。 展开全部内容
友情链接